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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7月23至26日在南平建瓯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三、竞赛项目

男、女甲组:网上团体、网上个人、双人同步、

双人同步团体、双蹦床个人

男、女乙组:网上团体、网上个人、双人同步、

双人同步团体

男、女丙组:网上团体、网上个人、双人同步、

双人同步团体

乙组、丙组设素质测评,运动员得分计入相应团体决赛成绩。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可按以下名额组队报名参赛,允许多报,视为超编人员,运动员计个人成绩但不计入团体总分;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但可兼项;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组配对的双人同步比赛。

类 别

蹦床个人

男子/女子

双人同步

男子/女子

双蹦床

男子/女子

合计

领 队

1

--

--

1

教 练

1/1

--

1/1

4

运动员

甲 4/4

2 对/2 对

4/4

24

乙 4/4

2 对/2 对

--

16

丙 4/4

2 对/2 对

--

16

医 生

1

--

--

1

总 计

28

24

10

62

(二)年龄规定:

甲组(13-14岁):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乙组(11-12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丙组(10岁及10岁以下):2014年1月1日以后。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省体育局进行有效注册。

(四)参赛单位须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报名时须提交运动员赛前15天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凭证。

蹦床是一项技术要求高,有一定运动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蹦床训练的基础。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疾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五)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含报调)运动员可报名参赛,但不录取名次,其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赛前文化考试合格,否则不得参赛。

(七)运动员必须遵守赛场纪律文明参赛,执行大会的各项规定,违者大会有权取消运动员或代表队的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并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22-2024国际蹦床评分规则》、《国际体操联合会蹦床青少年和世界年龄组比赛规则》。

(二)比赛进行预赛和决赛:

1.蹦床预赛时甲组每名运动员必须完成两套动作,乙组、丙组每名运动员必须完成两套动作及素质测评。蹦床团体预赛: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以每套动作成绩较优的前3名运动员得分总和评定名次;双人同步每对完成两套动作,得分相加排列资格赛名次。双人同步团体预赛每队由2对队员组成,每对完成两套动作,2对4套动作得分相加排列资格赛名次。双蹦床个人每名运动员必须完成两套动作,两套动作得分相加排列资格赛名次。

2.团体预赛也分别是蹦床个人、双人同步、双蹦床个人的预赛。

3.获预赛团体前八名的队进行团体决赛,蹦床决赛由3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此分计为网上得分,再加上预赛时素质得分为该名运动员的最后得分,以3名运动员的最后得分总和评定团体名次。如成绩相等,则以网上得分高者列前。双人同步团体决赛由2组运动员组成,每组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此为双人同步得分,再加上预赛时素质得分为该组运动员的最后得分,以2组运动员的最后得分总和评定团体名次。如成绩相等,则以网上得分高者列前。

(三)比赛动作要求:

(1)为保证青少年运动员健康发展,比赛对单个动作难度值实行封顶。超出封顶的难度值,以封顶值计算。具体见《国际体操联合会蹦床青少年和世界年龄组比赛规则(2022-2024年版)》中年龄组难度值的封顶标准。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国际体操联合会蹦床青少年和世界年龄组比赛规则(2022-2024年版)》和2022-2024年版国际蹦床评分规则。

(3)丙组预赛时运动员完成第一套规定动作和第二套动作,第一套动作不计难度分,第二套动作计难度分。第二套动作允许重复第一套动作,决赛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可重复第一套动作),计分从零开始。最后得分=技术分+位移分+难度分+高度-扣分。第一套规定动作为:团身跳、屈体跳、分腿跳、跳转180°、坐弹、坐弹起、腹弹、腹弹起、背弹、背弹起。(注:为保证少年儿童运动员的健康发展,对丙组网上单个难度值封顶,封顶值1.0分)

(四)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组递交运动员各套动作比赛卡,否则运动员将不允许参赛。

(五)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持有大会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大会批准后方能退出比赛;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全部参赛成绩。

(六)各单位参加团体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统一的比赛服装。服装不统一的将取消该队参加团体比赛的资格。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组别团体决赛名次:录取前八名,不足9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各组别个人、双人名次:录取前八名;不足9人(对)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未得分者,不予录取。

(三)男、女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参加蹦床网上个人、团体和双人同步个人比赛所获得的名次分之和计算,前六名按9、7、6、5、4、3计分,具体计算办法按照《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年度成绩带入第十八届省运会计算办法及赛事名称的通知》执行。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分别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省体技中心和竞赛承办单位, 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Excel)发至:805534673@qq.com(联系人:卓林美 联系电话:18506084069);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逾期以不参加论。

(二)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八、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各单位差旅费自理,参赛期间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80元;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1.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素质内容及要求

2.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专项素质评分标准

3.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报名表

附1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素质内容及要求

组别

素质内容及分值

乙组

45秒提倒立(2分)、30秒肋木举腿(2分)、带臂跳10次(3分)、400米(2分)

丙组

45秒提倒立(2分)、30秒肋木举腿(2分)、带臂跳10次(3分)、400米(2分)

项 目

素质要求

30秒

肋木举腿

(1)动作规格(屈体):两手握住肋木与肩同宽,身体重量分别由两手承担呈直臂悬垂,两腿伸直上举,而后上举碰到肋木,再回到垂直位置,即为完成一次,如此反复。在完成整个动作过程中,双手始终握住肋木,保持身体呈直臂悬垂状态。(2)测试方法:计单位时间内所完成的次数。(3)测试单位:次数。(4)注意事项:两腿在上举的过程中必须伸直脚尖膝盖,同时碰到肋木,否则不计数量。

带臂跳

10次

(1)动作规格:踩网时双脚与肩同宽,充分压网向上蹬起,离网快速绷紧脚尖膝盖双腿并紧,快速带动双臂至耳旁,用力向上跳高,手臂循环向下向上摆动。(2)测试方法:计带臂跳10次完成的高度、位移和技术动作。(3)计分方法:高度和位移由仪器或两名裁判计分,技术分由三名裁判根据技术动作完成质量进行评分,起评分10分。

45秒

提倒立

(1)动作规格:从水平支撑开始,提至垂直地面位置为一次,而后再回至水平支撑,有明显停顿,以此往复。(2)测试方法:计单位时间内所完成的次数。(3)测试单位:个数。

400米

(1)动作规则:站立式起跑。当所有参赛者在起跑线后准备妥当静止后,发令员发出口令,便可开始比赛。(2)测试方法:计400米长度内跑步完成的时间(3)测试单位:分、秒

附2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专项素质评分标准(1)

项目

分值

30秒肋木举腿

备注

项目

分值

45秒提倒立

备注

2.0

20

2.0

5

1.8

19

1.8

——

1.6

18

1.6

4

1.4

17

1.4

——

1.2

16

1.2

3

1.0

15

1.0

——

0.9

14

0.8

——

0.8

13

0.6

2

0.7

12

0.4

——

0.6

11

0.2

1

0.5

10

0

0.4

9

0.3

8

0.2

7

0.1

6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专项素质评分标准(2)

400米评分表

乙组/男

分值

成绩

乙组/女

分值

成绩

备注

2.0

1′24″99以内

2.0

1′34″99以内

1.5

1′25″-1′29″99

1.5

1′35″-1′39″99

1.0

1′30″-1′34″99

1.0

1′40″-1′44″99

0.5

1′35″-1′39″99

0.5

1′45″-1′49″99

0.0

1′40″以后

0.0

1′50″以后

丙组/男

分值

成绩

丙组/女

分值

成绩

2.0

1′34″99以内

2.0

1′39″99以内

1.5

1′35″-1′39″99

1.5

1′40″-1′44″99

1.0

1′40″-1′44″99

1.0

1′45″-1′49″99

0.5

1′45″-1′49″99

0.5

1′50″-1′59″99

0.0

1′50″以后

0.0

2′00″以后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专项素质评分标准(3)

带臂跳10次评分表

组别

分值

高度+技术+位移

组别

分值

高度+技术+位移

备注

乙组/男

3.0

36.50-37.00

乙组/女

3.0

36.00-36.50

2.8

36.00-36.49

2.8

35.50-35.99

2.6

35.50-35.99

2.6

35.00-35.49

2.4

35.00-35.49

2.4

34.50-34.99

2.2

34.50-34.99

2.2

34.00-34.49

2.0

34.00-34.49

2.0

33.50-33.99

1.8

33.50-33.99

1.8

33.00-33.49

1.6

33.00-33.49

1.6

32.50-32.99

1.4

32.50-32.99

1.4

32.00-32.49

1.2

32.00-32.49

1.2

31.50-31.99

1.0

31.50-31.99

1.0

31.00-31.49

0.8

31.00-31.49

0.8

30.50-30.99

0.6

30.50-30.99

0.6

30.00-30.49

0.4

30.00-30.49

0.4

29.50-29.99

0.2

29.50-29.99

0.2

29.00-29.49

0.0

29.49以下

0.0

28.99以下

丙组/男

3.0

34.00-34.50

丙组/女

3.0

33.50-34.00

2.8

33.50-33.99

2.8

33.00-33.49

2.6

33.00-33.49

2.6

32.50-32.99

2.4

32.50-32.99

2.4

32.00-32.49

2.2

32.00-32.49

2.2

31.50-31.99

2.0

31.50-31.99

2.0

31.00-31.49

1.8

31.00-31.49

1.8

30.50-30.99

1.6

30.50-30.99

1.6

30.00-30.49

1.4

30.00-30.49

1.4

29.50-29.99

1.2

29.50-29.99

1.2

29.00-29.49

1.0

29.00-29.49

1.0

28.50-28.99

0.8

28.50-28.99

0.8

28.00-28.49

0.6

28.00-28.49

0.6

27.50-27.99

0.4

27.50-27.99

0.4

27.00-27.49

0.2

27.00-27.49

0.2

26.50-26.99

0.0

26.99以下

0.0

26.49以下

带臂跳技术扣分标准:

一、10分起评,每个动作分值为1分。

二、在完成动作过程中,踩网时双脚应与肩同宽:

(1)双脚并腿踩网扣0.1分

(2)过早曲膝弯腿踩网扣0.1分

(3)离网后没有快速绷脚尖膝盖双腿并紧扣0.1分

(4)在空中有明显弯腿分腿扣0.2分

附3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员:

运动队名称:

比赛项目

运动员出场顺序(姓名)

男子蹦床

甲组

1.

2.

3.

4.

乙组

1.

2.

3.

4.

丙组

1.

2.

3.

4.

女子蹦床

甲组

1.

2.

3.

4.

乙组

1.

2.

3.

4.

丙组

1.

2.

3.

4.

男子双蹦床

甲组

1.

2.

3.

4.

女子双蹦床

甲组

1.

2.

3.

4.

男子双人

同步

甲组

1对.

2对.

乙组

1对.

2对.

丙组

1对.

2对.

女子双人

同步

甲组

1对.

2对.

乙组

1对.

2对.

丙组

1对.

2对.

说明:1.超编人员另外填报并请备注;2.逐项填写。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体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7月13日至16日在漳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重点传统校。

三、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

单杠

女子甲组:全能、自由体操、跳马、高低杠、平衡木

男子乙组:团体、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

双杠、单杠

女子乙组:团体、全能、自由体操、跳马、高低杠、

平衡木

男子丙组:团体、全能、自由体操、山羊、吊环、跳马、

双杠、单杠

女子丙组:团体、全能、自由体操、跳马、高低杠、平衡木

男子丁组:团体、全能、自由体操、山羊、吊环、跳马、

双杠、单杠

女子丁组:团体、全能、自由体操、平衡木、跳马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组别

1.男子组:

甲组:12-11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0-9岁(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8岁(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7岁以下(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子组:

甲组:11—10岁(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9-8岁(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7岁(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6岁以下(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运动员各20人,甲组、乙组限报5人,丙组、丁组限报6人;各设区市组允许多报参赛队,但视同超编人员,可录取名次,不计入团体总分;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省体育局进行有效注册。

(四)参赛单位须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报名时须提交运动员赛前15天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凭证。

体操是一项技术要求高、艺术表现力强,有一定运动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体操训练的基础。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疾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五)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含报调)运动员可报名参赛,但不录取名次,其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六)运动员必须参加赛前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赛。

(七)运动队必须遵守赛场纪律文明参赛,执行大会的各项规定制度,如有意违反规定,大会有权取消运动员或代表队的参赛资格、比赛成绩。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22—2024年版体操评分规则》、《中国少年儿童体操比赛规定动作及评分标准(男子2020年版、女子2023年版)》执行。

(二)乙组团体按5-4-3赛制进行比赛,不足3人不计团体;丙组、丁组团体按照6-5-4赛制进行比赛,不足4人不计团体。

(三)进行资格赛(资格赛暨团体决赛)、个人全能决赛、单项决赛。

资格赛成绩决定团体名次、个人全能资格和单项决赛的资格,取男、女全能前24名运动员进入全能决赛;取男、女各单项前8名运动员进入单项决赛。进入全能决赛的运动员在资格赛中男子必须参加5个项目以上的比赛、女子参加3个项目以上的比赛,否则该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全能决赛。资格赛中,单项得分低于6分(含6分)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单项的决赛。

一个参赛队伍最多只能录取2名运动员参加各组别的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

(四)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持有大会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向大会竞赛部门报告;未经批准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

(五)各参赛单位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体操比赛服,佩戴代表队的标志,对团体赛未统一体操比赛服和未佩戴标志的单位,按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规则和评分规则进行扣分。

(六)申诉程序办法

1.有关技术申诉按照国际体联最新规则执行。

2.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只能申诉本队运动员所完成的D分并附申诉书面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会员裁决。不受理口头申诉。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1.团体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若参赛队不足9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2.全能、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若个人项目参赛运动员不足9人则减一录取,男、女甲组少于9人参赛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3.名次不并列:若得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录取名次:

(1)团体:以资格赛中各单项比赛获得第一名(包括全能和各单项)多者列前;若相等,以获得单项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全能:以资格赛中单项第一高分者列前,若相等,则单项第二高分者列前,以此类推。

(3)单项:以资格赛全能分高者排位在先。

4.进行男、女团体总分排名,分别录取前六名,即参赛单位乙、丙、丁组运动员获得各项目录取名次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具体计算办法按照《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年度成绩带入第十八届省运会计算办法及赛事名称的通知》执行。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分别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省体技中心和竞赛承办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Excel)发至:805534673@qq.com(联系人:卓林美,联系电话:18506084069);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逾期以不参加论。

(二)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八、裁判员

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调,各参赛队于6月16日前向省体技中心上报男、女裁判员各2名,不足部分由省中心、高校补充。

九、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各单位差旅费自理,参赛期间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80元,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体操锦标赛报名表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体操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员:

组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就读学校

年级

学籍号

备 注

甲 组

乙 组

丙 组

丁 组

注:1.男、女分别填报(电脑打印);

2.超编人员请备注;3.逐项填写。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霹雳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8月17日至18日在福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三、竞赛项目:

(一)霹雳舞男子单人、女子单人

(二)团体齐舞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组别

1.甲组:霹雳舞男子单人、女子单人(17岁以下,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乙组:霹雳舞男子单人/女子单人(14岁以下,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团体齐舞:17岁以下,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男女,8-16人,要求原创作品,发现抄袭,取消比赛成绩,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音乐自备。(2分30秒-3分30秒)

(二)报名人数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甲组、乙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多报视为超编人员;团体齐舞限报一支队伍,8-16人,参加齐舞运动员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参加甲乙组比赛运动员可兼项参加齐舞比赛。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省体育局进行有效注册;

(二)允许个人、协会、俱乐部、学校报名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福建正式学籍并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三)参赛单位须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报名时须提交运动员赛前15天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凭证。

(四)运动员必须参加赛前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评分标准

选用2022年WDSF霹雳舞世界锦标赛评分系统。

1.技巧性(20分):在技巧性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更能表现出对完成一套干净利落的动作招式所需的生理控制和力度变化的基本理解。

2.多样性(20分):在多样性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表现出比其他竞争对手更广泛的动作维度。该参赛选手通过重复最少的动作或移动方式来展示出他们已经掌握并内化了广泛、多样化的动作花样。

3.完成度(20分):在完成度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表现出更清晰和高度连贯性的动作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滑倒、跌倒或碰撞。裁判应能够轻松识别每个尝试性动作,在参赛选手过渡到新动作之前,根据完成的程度对他们进行评分。

4.乐感(20分):在乐感标准中得分较高的参赛选手表现出更有能力有效地将他们的动作与音乐同步。该参赛选手能够更快地适应和回应音乐中存在的节奏及和和谐统一,并能够在重要节拍突出他们的舞台表现力。

5.创意性(20分):在创意性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展示出更高的能力,可以在展示自己独特的动作的同时,在基本功基础上开创出创新性的变化。得分高的参赛选手也能够以更大的自发性采取行动,利用音乐中的重要节拍和/或从滑倒或跌倒中站起来,以突出他们独一无二的运动风格。

(二)具体赛制

单人赛竞赛办法,遵循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颁发的霹雳舞竞赛规则、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颁发的《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管理办法》竞赛规则。

1.甲组

(1)预赛竞赛办法

比赛

阶段

参加

人数

晋级

人数

比赛形式

分组/对阵原则

预赛

大于或

等于64人

64

4人一组,分圈Cypher。以solo打分的形式进行,每人1轮,每次表演限时60秒,按照分数排名确定晋级名单。

根据号码薄

随机分配

少于

64人

32

复赛

64

32

1v1,每人两轮,每次表演限时60秒,按照所赢轮次排名,如有同名次情况,根据所得票数确定晋级资格,如有同名次同票数的情况,将加赛一轮,确定晋级资格。

排名规则按照2:0获胜选手、1:1取票数获胜选手、加赛获胜选手的顺序进行排名。对阵规则为1vs64、2vs63、3vs62…以此类推。

(2)决赛竞赛办法

决赛阶段将分为排位赛、资格赛、循环赛、淘汰赛、半决赛、季军赛、决赛。

比赛阶段

晋级人数

比赛形式

分组/对阵原则

排位赛

32

4人一组,分圈Cypher。以solo打分的形式进行,每人1轮,每次表演限时60秒,按照分数排名确定晋级名单。

根据号码薄

随机分配

资格赛

16

1v1,按照排位赛成绩进行对战,每人2轮,每次表演限时60秒。按照所赢轮次结果晋级下一轮。

1v32、2v31、3v30、4v29…

循环赛

8

1v1,4人/组,共4组,组内循环,每人2轮,每次表演限时60秒。按照所赢轮次和票数,每组前2名进入下一轮。如小组排名第二出现同名次同票数,则依据资格赛成绩确定最终晋级名单。

A组:#1,#8,#9,#16

B组:#2,#7,#10,#15

C组: #3,#6,#11,#14

D组:#4,#5,#12,#13

淘汰赛

4

1v1,3局2胜赛制。如出现1:1平局,将进行第三轮定胜负;

如前2轮成绩出现2:0将不进行第三轮对决,每次表演限时60秒。

上半区:

第一场:

B组第2名vs C组第1名

第二场:

D组第2名vs A 组第1名

下半区:

第三场:

A 组第2名vs D 组第1名

第四场:

C组第2名vs B 组第1名

半决赛

2

1v1,3局2胜赛制。必须每人完成三轮,完成后公布结果。每次表演限时60秒。

上半区:

第一场胜者vs第二场胜者

下半区:

第三场胜者vs第四场胜者

季军赛/

决赛

1

1v1,3局2胜赛制。必须每人完成三轮,完成后公布结果。每次表演限时60秒。

季军赛:

上半区负者vs下半区负者

冠军赛:

上半区胜者vs下半区胜者

2.乙组

(1)海选:solo打分制,每人(队)1轮,每次表演限时60秒,海选至32强;

(2)淘汰赛:32强进行1V1 Battle,每人2轮,每次表演限时60秒,直至产生冠亚季军。

3.团体齐舞赛竞赛办法

团体齐舞:17岁以下,2007年以后出生,不限男女,8-16人,舞蹈表演秀,要求作品创编,健康积极,自备音乐,歌词内容健康.(2分30秒-3分30秒)

(三)根据报名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对组别设项进行调整。组委会保留对比赛的解释权。

(四)赛事开始后,无论是伤病或是其他原因无法准时参加比赛,该选手都将取消参赛资格,另一方则自动获胜或晋级下一轮。若出现平局将计算裁判员共计票数,若票数相同将加赛一轮定胜负。

七、参赛办法

(一)运动队必须遵守赛场纪律文明参赛,执行大会的各项规定制度,如有意违反规定,大会有权取消运动员或代表队的参赛资格、比赛成绩。

(二)正式报名后或比赛中不得无故弃权,不得私自替换运动员,否则取消已参赛项目的成绩,因病更换队员,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书,并在赛前24小时递交申请报告,经大会批准后方可参赛,被更换队员禁止在本次比赛中的任何时间再次参赛。

(三)竞赛纪律

1.各代表队应按照规定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在全省通报。

2.各参赛队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统一指挥,参赛队领队负责本队的管理工作,遵守赛场纪律,确保赛事顺利进行。凡在比赛中代表队、教练员、领队、运动员违反赛场纪律者,不服从裁判,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大会组委会仲裁组出示黄牌警告,累计2张自然取消后续相关队伍及人员的比赛资格。若是领队、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干扰比赛秩序、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仲裁组有权请该领队、教练退出比赛现场,并取消该队成绩。

3.凡对比赛结果有疑义者,各代表队应在规定申诉的时限内(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如实填写书面申诉单,领队签名,向大会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不得采取不文明行为。

4.凡在比赛中罢赛、弃权(未经准许)、闹事、起哄、不领奖等则取消该队成绩,责成其领队、教练检查,并通报批评和取消该队2年内参加省赛的资格。

5.各队选手必须在赛前按规定时间到场接受检录,检录时缺席者,一律作弃权处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甲组、乙组分别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牌、证书,不足9人(含9人)则减一录取。

(二)齐舞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证书,不足八支队伍减一录取。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霹雳舞运动员技术等级执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2〕192号),男子单人甲组霹雳舞、女子单人甲组霹雳舞为锦标赛最高组别。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分别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省体技中心和竞赛承办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Excel)发至:805534673@qq.com(联系人:卓林美,联系电话:18506084069);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逾期以不参加论。

(二)各参赛队提前1天报到,具体报到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十、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福建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福建省街舞运动协会统一选调,裁判由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国际级、国家级、国家一级裁判组成。

十一、经费

(一)差旅费、交通费、保险费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参赛正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80元,住宿费由大会负责;超编人员,个人、协会、俱乐部、学校参赛人员食宿费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霹雳舞锦标赛报名表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霹雳舞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员:

组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就读学校

年级

学籍号

备注

注:1.男、女分别填报(电脑打印);

2.超编人员请备注;

3.逐项填写。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乙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7月24日至28日在三明明溪县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三、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每队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运动员18名,在赛区技术会上确认12名参赛运动员。

(二)运动员条件

1.年龄规定: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2011年出生者不得超过4人)

2.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包括非闽籍身份证)在福建省体育局进行有效注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备案)为福建省运动员。

由于本年度第一次执行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备案)制度。未完成全国注册的运动员,须于资格审查中当场签署《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否则不予参赛。

3.省优秀运动队已办理转正手续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三)资格审查

1.所有参赛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2.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提供《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证明并加盖本校公章。

3.所有参赛队员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方可参赛。

4.运动员必须参加赛前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赛。

5.因文化课测试而导致的阵容不足12人的,允许该队伍参加比赛。但每场比赛第二局判定为阵容不完整,且最终该队总名次成绩排在最后。

6.运动员资格由所属的设区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凡有弄虚作假及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四、竞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验和技术评定,否则不计竞赛成绩。各队以12名计算本队身体素质测验和技术评定成绩。本次比赛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技术评定项目在赛前一个月公布。评分标准和测试方法依据《中国青少年排球教学训练大纲》进行。

(二)比赛上场队员规定:

1.全队12名队员分成A、B两个阵容(A阵容必须为主力阵容),每个阵容按4人固定、2人机动的方式组成。在技术会上确认阵容后不得更改;每个阵容可调整的2个名额在每场比赛前确认,一经确认后不可替换。

2.第一局由A阵容上场,第二局由B阵容上场,不得调换,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局开始不作相关限制。

3.第一、二局任何一局上场队员若是不足6人,则视为阵容不完整,判该队该场输,场次比分为0:3,每局比分为0:25。

4.若队员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可由对方教练指定该队任一队员替补上场。但必须经大会医生签字确认,再由竞赛组与裁判长确定后执行。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该队的参赛成绩。

(三)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实行5局3胜制,网高男子2.35米,女子2.20米,使用“MIKASA-V200W”球。

(四)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每天进行2轮比赛,按照“贝格尔编排法”编排竞赛日程。

(五)比赛不设后排自由防守队员。

(六)比赛按照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1.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比赛结果为3: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1时,胜队积2.5分,负队积0.5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3.当胜场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1)积分多者;2)C值;3)Z值。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1)比较C值

A(胜局总数)

-------------------=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负局总数)

2)如C值相等,则比较Z值:

X(总得分)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Y(总失分)

(七)比赛中高个子队员上场规定:身高和手高有一项达标即可。各队在每场第3局后的每局比赛中,始终应有一名高个队员上场参加比赛。凡达到要求者在总积分中加分,每场有一个加0.25分,以此类推,但最多累加1分,包括突出高个队员。

高个队员标准:男子身高为1.84米以上、手高为2.43米以上;女子身高为1.74米以上、手高为2.26米以上。

(八)计算总名次办法:

总名次=比赛得分+素质得分+技评得分+高个子得分

以上四项得分相加,按总分多少决定总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高者列前。

比赛得分=(参加比赛队数-比赛名次)×7

素质得分=(参加测验队数-测验名次)×2

技评得分=(参加测验队数-测验名次)×1

五、录取名次

(一)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如参赛队不足九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减一”录取。

(二)设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报名与报到

(一)预报名:请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参赛男、女队报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王柳翔,电话:0591-87712958,15695901230)。

(二)报名:报名表一式一份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打印,经市体育局审查加盖公章后,于赛前15天寄达省篮排球中心,电子档发送至343031195@qq.com。报名后不予更改。逾期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三)代表队、裁判员、资格审查组和考务组均于赛前二天报到。

(四)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学籍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单据,无效注册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须随带身份证备查。

(五)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服装必须统一,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体检健康证明。

七、仲裁、裁判员选调名单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参赛期间自交伙食费每人每天80元,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二)比赛结束后7天内,赛区须将秩序册电子档、成绩册电子档、出场记录表电子档提交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比赛结束后14天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快递至各参赛单位,并将秩序册(10套)、成绩册(10套)、出场记录表快递至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2024福建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乙组)报名表